婚姻乃人之終身大事,少有人會將婚姻當兒戲,莫不是精挑細選、再三考量。但有時或許是太重視、太慎重,反多猶疑而沒自信。如此帶著有色的眼光去擇偶、合婚,等于是自阻姻緣、錯亂姻緣,絕對是不智之舉。
八字合婚擇偶及合婚的原則
合婚的原則有以下6個:
1、協調配合原則
在合婚中,男女雙方八字的協調配合是一條基本原則。具體來說:
本命比劫旺的宜找食傷旺的對象。
本命官殺旺的宜找印梟旺的對象。
本命食傷旺的宜找財星旺的對象。
本命財星旺的宜找官殺旺的對象。
本命印梟旺的宜找比劫旺的對象。
當然上述論斷也是要根據八字綜合而斷,并不是簡單的公式。
如果兩個本命能相互中和,自然是佳配。例如木太旺的八字,剛好配一個木為喜用的八字,則以木為喜用者將因配偶的組合帶來好運,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旺夫命之類。
如果雙方八字中和,無嚴重相剋,且雙方日干合化一體而為喜用神,這種八字組合,夫妻將能同心一體,白頭偕老;如果雙方日支無刑沖剋害,且合為喜用神,也主美滿和諧。
需要注意的是,雙方命宮莫相沖,因沖則不穩,性格往往不能相合。
2、參照并用原則
以生肖來衡量,男女之間不能形成刑,沖,剋,害(男生肖五行剋女生肖五行除外),這種現象存在就一定有不利的一面。
以八字神煞來衡量,不宜“桃花”太多,女不宜出現“紅艷”,“流霞”,原則上均為不利。
以六親來衡量,男命不宜比劫重重,否則有剋妻之嫌;女命不宜傷官迭迭而旺,否則剋夫。男命偏財不宜透出,否則用情不專;女命官殺不宜混而無制,否則水性楊花。
以男女各自本命的用神來衡量,男女本命用神互為相生吉。
男女一方的忌神為對方的用神(只對一方有利)。
其中一方忌神是對方本命所剋制的(也只對一方有利)。
男女雙方本命的格局互不破壞吉;雙方本命組合後互不破壞雙方本命原有的子女星吉;雙方性格不必相同,有“頤”卦之象為吉;雙方行運之用神能互為補益吉;另外雙方壽數基本上能匹配為吉。
3、 互為喜用原則
八字合婚忌天剋地沖,喜天合地合,但其最關鍵的是要互不損害用神,否則如生活中有的夫妻,二人的八字雖是天合地合,若兩個八字的干支都互為忌神,其必然氣場不和,結果總是吵鬧打架,中途無奈分道揚鑣,心理和生理均受到極大傷害。
比如丙子年命和辛丑年命,兩柱婚配實為天合地合,然若丙火為雙方唯一用神,則丙辛合水為忌神,子,丑本為仇忌神,合後仍為仇神,故而這種天合地合并不能配婚。由此可見,在合婚時,必須堅持夫妻兩人的五行互為喜用,這才是男女婚配的最基本,最完整的理論。
另外,民間術士論合婚,無論男女造化如何,僅以男女生辰之地支有無刑沖破害或三元九宮及神煞來論斷,難免掛一漏萬,斷章取義,其不學無術,招搖撞騙性質可想而知,不僅害了別人,自己也必有天地報應啊。
4、用神為本原則
在八字合婚中,必須明確用神,其有三種情況:
一是雙方的用神恰是對方八字的旺神,這種組合夫妻必然如膠似漆,相愛相敬。
二是男女雙方的喜用是相同的,又無刑沖破害,這種婚姻兩人有共同的特點,共同的語言,共同的喜好,共同的渴求,婚後自然是配合默契的,步調一致,舉案齊眉。
三是男女雙方五行流通為用,這也是一種用神視覺。
特別是八字五行及身而止,若後天配得好夫妻,并在關鍵時夫妻調配,不僅夫妻婚姻美滿,而且後天改命,不至于短命。
關于流通平衡,比如一方八字的金水多,而另一方八字木火多,這種金水木火相配相制使雙方八字的陰陽五行生剋達到流通平衡,自是夫妻氣場和順,財丁興旺,事業發達,白頭偕老。
5、月定方位原則
男女婚配有最佳方向的選擇。一般來說,最佳方位上的配偶,婚後和諧美滿。測定配偶所在的方向,是以自己的出生地為中心,對方也是以出生地為中心點。
從人生月的地支開始數初一,順行到生日的數字止,所指的地支為基點,按後天八卦定地支方位,相對的兩個方向就是配偶方向的范圍。
6、全盤統籌原則
八字合婚必須全面考慮,萬不可以偏概全,首先要考慮諸如年齡,學歷,個性,興趣,家庭背景以及對方造化等。但這不是合婚的主流,重點要放在八字上,詳細研究雙方八字的選配。
尤其需要強調的是,合婚決不能求全責備,面面俱到,那是不可能的,要看八字的重點和主流,要允許問題的存在并適當化解。
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婚姻,牙也會咬到舌頭,古語云:”寧拆十座廟,不破一樁婚”,術者務必慎之又慎。同時要在統籌兼顧的基礎上,為有問題的有情人出主意,想辦法,通過有效的術數之法,解決問題,通過服務社會為自己積功德,為有情人解憂愁,謀幸福。
展開閱讀